律师文集

律师文集

您当前的位置: 武汉行政诉讼律师 > 律师文集 > 行政诉讼>正文
分享到:0

  房屋被非法拆除后要求行政赔偿的方式应当是在行政机关作出违法拆除房屋行为的二年期限内,当事人可以依法准备好行政起诉状、拆迁补偿相关证据依法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房屋被非法拆除赔偿

 

  一、房屋被非法拆除后如何要求行政赔偿

  行政机关违法强拆房屋损害房屋所有人利益的,受害人可以二年向赔偿义务机关主张赔偿,如果义务机关不赔偿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九条

  赔偿义务机关有本法第三条、第四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赔偿。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

  二、房屋被非法强拆赔偿标准

  房屋被非法强拆赔偿标准包括财产损失+补偿权益+逾期利息。提醒您,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原告提出的行政赔偿诉讼请求,结合案件具体情况,参照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征收补偿标准,全面、充分考虑当事人的各项损失,确定损失数额,对房屋及其他人身、财产损失一并予以行政赔偿,法院在判令赔偿时的标准至少不应低于补偿标准。

  三、房屋非法被强拆怎么办

  除由法院裁定的强制拆除外,其它任何形式强制拆除房屋都是非法的,面对非法强拆,建议当事人三步走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及时报警,敦促警察对非法强拆立案调查。

  2.摄影摄像,固定现场证据。

  3.及时委托律师介入,调查取证,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